经文化部批准(文外函[2007]1942号),同意我院作为“第三十八届意大利贝利尼国际音乐比赛‘中国选拔赛’”国内承办单位。
章 程
第三十八届意大利“贝利尼”国际音乐比赛中国选拔赛是由当代音乐艺术院、中国音乐文化促进会、中国音乐报社、意大利“贝利尼”国际音乐比赛组委会共同主办,北京环球影音艺术服务公司承办,世界华人艺术家协会、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舞蹈协会、深圳华文标志实业有限公司协办的国际声乐选拔赛。该赛事在从1965年开始至今,经历了42年的光荣历史。它已成为了十大世界国际音乐比赛之一。特别是作为意大利歌剧声乐艺术的摇篮地,意大利“贝利尼”音乐比赛的桂冠已成为了世界各地青年歌唱家们所梦想的荣誉。随着中国国事的壮大和中国音乐水平的不断提高,意大利“贝利尼”国际音乐比赛希望能够作为意中两国的文化使者,为提高中国声乐水平,为中国青年音乐家架起一座跨向国际歌剧舞台的音乐桥梁。将在中国举行意大利“贝利尼”的首次国外选拔赛。为使本次选拔赛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,严格、谨慎、务实的完成各项工作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主 题:
第三十八届意大利“贝利尼”国际音乐比赛中国选拔赛.
二、宗 旨:
促进中国与国际之间的音乐艺术交流,为中国发掘和培养有天分的青年歌唱家,并帮助他们走向国际歌剧舞台。
三、形 式:
1、经过初、决赛选出优秀的选手,直接进入在意大利举办的第二轮比赛(复赛)。
2、在选拔赛休息期间,安排由国际评委主讲的声乐大师班学习。
四、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当代音乐艺术院
中国音乐文化促进会
中国音乐报社
意大利“贝利尼”国际音乐比赛组委会
承办单位:北京环球影音艺术服务公司
协办单位:世界华人艺术家协会
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舞蹈协会
深圳华文标志实业有限公司
五、中方组委会成员:
主席:梁鑫华
执行主席:王洪斌
副主席:樊洪军、郑伯昂、叶曲凌
秘书长:樊洪军(兼)
副秘书长:崔理理、宋秋丽
艺术总监:周围、黄华丽
办公室主任:王耿
办公室副主任:张文立、吴飞
外联部主任 郭潇予
外联部副主任:张鹏
六、参赛对象:
全国各专业艺术团体、院校的学习声乐专业的青年朋友。
七、参赛年龄:
1、15岁——25岁 A组
2、26岁——35岁 B组
3、36岁——45岁 C组
年龄界定时间:公元2007年9月1日。
八、项 目:
声乐:女高音、女中音、男高音、男中音、男低音
九、组委会指定曲目:
1、意大利美声时代主要作曲家贝利尼(BELLINI)。唐利彩蒂(DONIZETTI)和罗西尼(ROSSINI)的歌剧咏叹凋和独唱作品。
2、自选两首作品参赛,歌剧咏叹调和清唱剧、神剧咏叹调均可。
十、职责分工:
1、主办单位职责:
①.审定承办、协办单位的资格;
②.批复相关文件;
③.审定实施方案;
④.监督活动的规范化操作;
⑤.审定评委资格。
2、承办单位职责:
①.协调推荐参选选手的有关工作;
②.落实协办单位;
③.筹集活动资金;
④.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;
⑤.聘请评委;
⑥.组织比赛及讲座活动。
十二、评委组成
1、本次比赛评委由意大利、罗马尼亚、加拿大等国家的著名歌唱家出席。
(意大利“贝利尼”国际音乐比赛评委)
2、本次比赛将设立监审委员会,监督本次活动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性。
(由中方政府单位指定的主席、副主席、艺术总监及艺术顾问出席)。
3、组委会邀请各地领队代表组成专家团,对评委评审情况进行现场观摩。
十三、经费筹集
经费筹集的主要渠道:
①.协办单位的赞助费;
②.活动指定产品的宣传费;
③.电视转播广告费;
④.活动会务费。
十四、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:
奖项设置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。
中国赛区将增设:男声组设帕瓦罗蒂歌唱大奖;
女生组设玛利亚.卡拉丝歌唱大奖;
最佳演绎“贝利尼”作品大奖。
注:凡参加比赛的选手均获得“贝利尼”中国赛区留念荣誉证书。
十五、联系方式
组委会咨询电话:25315291——98
传真:25312896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2号联合广场A座16楼1610、1611室
邮编:518026
十六、其他事项
1、参加比赛的选手必须同意并遵守本次比赛章程中的相关规定,凡参加比赛的选手行为视其已经同意并遵守该章程。保证使用的曲目按照组委会的严格规定;
2、参加活动的选手其住宿、接站、人身保险费自理;
3、选手要提前合伴奏,做好赛前的准备工作;
4、主办单位权益:
A、 通过电视、广播、网络等向公众或特定受众展示选手的作品;
B、以展示为目的合理使用选手的肖像、姓名和作品;
5、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。
第三十八届意大利“贝利尼”国际音乐比赛
中国选区组委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