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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中华颂”原创歌曲

2010-7-13 14:17:30

各有关单位及作者:


        为了展示新世纪以来我国音乐创作成果,选拔音乐佳作,推出歌坛新秀,服务人民大众,促进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,现决定举办“ ‘中华颂’原创歌曲作品暨演艺大展”活动,面向全国征集作品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机构:主办:当代音乐艺术院 中国文化促进会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
         协办:北京世纪文华传媒
支持:歌曲杂志、音乐周报、中国音乐报、新浪网、搜狐网、优酷网、中国音乐网等。


顾问:卞留念、王佑贵、付林


二、主题:歌颂伟大的祖国和多彩的生活;抒发对祖国悠久历史、壮美山川的热爱以及对党、对人民的深厚感情;反映亲情伦理、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等。


三、形式:1、歌曲(含组歌);2、歌词(含组词);3、演唱(唱法不限)。


四、要求:内容健康,情感真挚,立意新颖,旋律优美,易于传唱,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及生活、艺术气息。要求原创和简谱(注明词、曲作者姓名)。


五、程序:1、先征集词曲作品;2、通知词曲作者,由本人联络歌手演唱其入围作品,并录制成光盘或盒带寄组委会;3、组委会通知作者及歌手参加大展。


六、时间:自即日起征稿,至2010年8月31日截稿。


七、寄稿:每人限寄1-3首(组歌、组词按整部作品参赛),抄写、打印、复印均可,也可发电子邮件。请附100字内个人简历,注明工作单位和详细地址、邮编、电话(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)。
欢迎单位组稿,统一报送。
来稿请寄:北京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都会国际大厦12F


《中华颂》组委会办公室
邮  编:100025        电   话:010-65581089   65584278
联系人:傅老师   李老师      E-mail:zhsgq99@126.com


2010年5月28日

(注:本通知同时刊登于《歌曲》杂志、《音乐周报》、《中国音乐报》、中国音乐网等报刊、网站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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